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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你们不要打小哥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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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纪大的乞丐立即答应,示意其余乞丐随他离开。
“小杂种!
妖孽!”
年轻的乞丐不甘心地又踢了一脚地上的男孩子,打量了一眼云歌,露了失望之色,正打算要离开,忽瞥到云歌鞋子上嵌的珍珠时,眼睛一亮,吞了口唾沫,全然不顾老乞丐的眼色,腆着脸说:“小姑娘,这可不是我们的错,是这位小杂种……偷了我们的钱……”
榆树上传来一声冷含“云歌,你有完没完?我要走了。”
三哥吹了声口哨,就从榆树上轻飘飘地飞出,恰落在一匹不知道从哪里悄无声息蹿出的马上。
云歌知道三哥是说走就走的人,绝对不是吓唬她。
座下的马又是二哥给他的汗血宝马,一旦撒开蹄子,绝对不是未长大的铃当追得上的,急得直叫:“三哥,你等等我,你等等我。”
眼前这个十岁上下的少年,一身华衣,贵气逼人,坐在马上高傲得如一头正在开屏的孔雀,行动间如鬼魅一般悄无声息。
乞丐们虽不懂高深的功夫,但常年乞讨,一点眼力还有。
就是那个年轻乞丐也明白过来,今日的便宜不好占,一个不小心只怕会把命都搭进去,再不敢吭声,年纪大的乞丐连连向云歌行了几礼后,带着其余人匆匆离去。
云歌本想立即就赚可看到地上的男孩一身的血,心中放心不下,匆匆跳下骆驼去扶他,“小哥哥,你觉得怎么样?”
地上的男孩子闻声睁开眼睛。
一双如黑色玛瑙石般美丽的眼睛,比雨后的天空更明净,更清透,只是他的眼睛没有宝石的清澄光辉,而是带着荒漠一般的死寂荒芜。
云歌心中震动,她从未见过这么漂亮的眼睛,也从未见过这么绝望的眼睛。
男孩子抹了把脸上的血,看到云歌望着他的脸发呆,心中一声冷笑,索性一把拽下了帽子。
一头夹杂着无数银丝的长发直飘而下,桀骜不驯地张扬在风中。
黑白二色相映,对比强烈,衬得玛瑙石般的眼睛中透着难言的妖气。
他对着云歌一笑,几分邪气,几分讥讽,几分蔑视,“富贵人家的,您善良纯洁的心已经向世人表露过了,我也被您的善良深深打动了,我会铭记住您的恩德,您可以骑上您的骆驼离开了。”
少年虽然满脸血污,可难掩五官的精致。
他的面容融合了汉人和胡人的最大优点,线条既深刻又柔和,完美得如玉石雕成。
配着一头半黑半白的头发,犹有稚气的脸露着一股异样的沧桑和邪魅。
他虽然衣着破烂,躺在泥泞中,可神态高贵傲慢,让云歌觉得他如同一位王子,只不过……是……魔王的王子。
云歌鼓了鼓腮帮子,眼珠子一转后笑起来,“你想气我,我偏不生气!
你要去看大夫,你流了好多血。”
云歌的反应未如他所料,少年不禁深深盯了一眼云歌,又看了看远处马上云歌的三哥,哈哈笑起来,“富贵人家的,看大夫那是有钱人做的事情,我贱命一条,不用花那么多功夫。
不过越是命贱的人,越是会活下去,老天还指望着我给他解闷逗乐呢!
我没那么容易死,您走您的路吧!”
“云歌儿!”
三哥仰头望天,眉头攒成一团,夹了下马腹,马已经蹿出去。
云歌着急地大嚷:“三哥,我给你做‘风荷凝露’吃,是我新近想出来的菜式。”
此时就是天下至宝、大汉朝的国玺和氏璧放在三哥的马蹄下,三哥也会眼睛都不眨得任由马蹄踩踏上去,可唯有吃,能让他停住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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