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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们都要平平安安的,每年都要在一起。”
李煜也举起酒杯,喝了起来。
整个房间,吃火锅吃的烟雾弥漫,气氛也极好,沈雯因为喝了点酒,烟雾再一熏,脸上看着红扑扑的。
李煜盯着她的脸颊看了许久,直到她自己也感觉不对劲,在脸上摸来摸去的:“奴婢的脸上有油渍吗?”
李煜拿起帕子,在她脸上假模假样的擦着:“就是有啊!
你看不到而已。”
宋氏从他们的谈话中也听出来了,原来失踪多年的女儿,是在皇宫长大的。
皇宫好啊!
在皇宫长大不用吃苦,从小就听人说皇宫里有吃不尽的山珍海味,还有成群的奴仆伺候。
可她哪里知道,沈雯和李煜还有小路子三人,吃了不知道多少苦,尤其是沈雯为了李煜不知道被罚过多少跪。
至于吃食,别说沈雯小路子了,就是李煜这个皇子也不见得吃的有多好,在皇帝正眼看他之前,他们三个就是生活在皇城最底层的人。
三更的时候,宋氏母子被李煜悄悄从后门送回了别院,临走前他又开了库房取了不少的衣料和银炭带走,整个幽兰小筑就他们三人继续守岁。
“芷兰姐姐,明年我要去卫所,把蜀地的兵权拿过来,这边的事情都要留给你善后。”
李煜细细的跟她交代着,他要干的事儿。
他也不想她那么辛苦又冒险,可是这边实在没有人能帮他撑的起来。
“殿下放心,奴婢知道的。”
沈雯点点头,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只有她硬着头皮上。
“殿下,初八之后给奴婢留两千人,奴婢有用。”
沈雯已经在计划明年赚钱的事情了。
衣食住行里面,蜀地其中就有两样是最吃香的,一是吃,这里红薯是高产的,但长期保存不了,明年她准备多开些作坊,将红薯收购回来再做成红薯粉条高价卖出去,这是一笔收入。
二是衣,蜀地出了名的蜀锦织娘她要想办法给捞过来,蜀锦成本高,出产少,她可以织次一点的云锦和锻锦,价格低一点,但是卖出去赚的多。
要不想办法挣钱,他就算是有了大量的私兵,也养不起。
别看现在有了一百多万两,一旦私兵多了起来,发两三个的月银就啥也不剩了。
“好。”
李煜对于她要做什么,从来不过问,反正听就是了。
后半夜的时候,窗外飘起了雪,沈雯喝了些酒,靠在贵妃榻上面小憩着。
李煜将她轻轻抱了起来,放在房间的床上,坐在一旁静静的看着她。
他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竟让他这样控制不住。
明明出门前跟他交代的清清楚楚,遇事要忍,可他看到她给别人送荷包,洗外套,甚至多说几句话,他都觉得不行。
有次自己看到她帮着十六弟剥了几颗核桃,心里气急,回来逼着她给自己剥了大半个时辰的核桃。
自己当时只顾着生气,根本没有注意到她流血的手,最后她气呼呼的走了,核桃他也一口没吃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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