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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
那就先放它们一马,等什么时候需要了,咱们再来掏。”
钱胜利看了一下越来越难挖的洞穴,也只能点点头。
刘红军并不是真的给獾子留根,或者说为了保护獾子的可持续发展。
对于老百姓来说,獾子对庄稼的危害,还要大于野猪。
而是,再往前挖,需要花费的功夫太大,洞穴顶上的覆土已经达到了两米。
继续挖洞的话,不划算。
“受伤好东西,咱们回家,吃肉喝酒!”
刘红军笑着招呼钱胜利三人道。
把刚刚打死的六只獾子,开膛放血之后,四个人背着十一只獾子下山回家。
········
榆树屯杨家,杨秋雁看了看时间,已经是下午四点,从炕上下来,穿上鞋,就要往外走。
“雁子,你干啥去?”
坐在炕上吸烟的杨广福开口问道。
“爹,我去红军哥家里看看。
他进山给娘掏獾子去了,我去看看回来没有。”
杨秋雁脆声说道。
“憨丫头,哪有这么快啊!
他们下午进山,明天下午能回来就算快的。”
杨广福笑道。
“可是,我听他们说,掏獾子不是很容易吗?不就是走到哪儿,掏了就回来,哪用那么多时间?”
杨秋雁娇憨的说道。
“呵呵!”
杨广福笑着摇摇头。
杨秋雁之所以认为掏獾子很容易,这都是被那些来家里喝酒的猎人,误导了。
杨广福是榆树屯的生产队长,家里自然不缺客人,那些猎人从山里回来,都会拎着一些珍稀的猎物,跑到杨广福家里来喝酒。
目的,自然是为了讨好杨广福。
生产队分家之前,猎人也只是生产队的一个工位,猎人需要给生产队上交猎物,来换取工分。
工分可以换粮食。
所以,榆树屯大多数的猎人,都习惯了,打猎回来,到杨广福家里喝一顿酒。
酒肉自然是他们自己带的。
只是,这男人,喝了酒之后,就喜欢吹牛。
山里野牲口,难不难打,全看他们喝的酒多不多。
只要酒够多,大爪子都是手拿把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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