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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破败得让人连避雨都嫌破的院子收拾得干干净净,老柳树下一张木桌,还有一本摊开的书,显然书的主人刚才还在看它。
哪怕是生活在穷乡僻壤,常年被批斗被轻慢,这对夫妻都没有失去对生活、对美、对知识的感知与追求。
咬了咬唇,李留弟忽然激动起来:如果、如果我也像沈教授一样,那儿子闺女一定不会那么嫌弃我……眼眶有些发湿,鼻子酸溜溜的,以至于在看到沈教授时,李留弟才打过招呼,就带了鼻音。
因为她这要哭的样子,沈教授倒有些惊到了:“这孩子……”
徐梅也觉得臊得慌,这孩子怎么还突然就要哭了呢?忙推了她一把,笑道:“沈教授,是这样的,这孩子您该有点印象吧?李留弟,就那个队上会计家的养女。”
沈教授点了点头,看李留弟的目光带了几分温柔。
女人总是容易心软,尤其看不得孩子被人折磨伤害,李家养女是个什么情形,沈文还是听说过的。
只是当着李留弟的面,她绝不问,只是倒了茶,温温柔柔地劝:“请喝茶,这是去年我自己晒的菊花茶,虽然不是杭白菊,倒也有些味道。”
徐梅捧了杯子,直赞香,李留弟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实实在在地喝了一大口菊花茶。
看李留弟低头不吭声,徐梅就道:“沈教授,是这样,留弟她是个上进的孩子,想识字,还想学英语,您是知道的,我那水平也不成,就想着带她来和您学,顺便我也跟着蹭蹭您的课……”
话说得坦然,可徐梅的眼神却有些闪烁。
到底不是那么熟,她真的拿不准沈教授会不会答应。
抬眼看了看徐梅,沈文没有立刻搭话,只是笑了笑。
又看李留弟,轻声问:“怎么忽然要学识字呢?”
英语这个她没问,一个乡下孩子还能知道英语?在沈文心里,已经先认定了是徐梅为了能去工农工大学在做打算,才借着这孩子的名义来找她。
被突然问到,李留弟咽了下口水,突然鼓起勇气看向沈文:“我想识字,不想做文盲!
我、我不想给儿女丢脸!”
这样的答案,是沈文没有想到的:“不、不想给儿女丢脸?”
一个才十几岁的孩子,居然会想到这种事上去,真是太奇怪了。
愣在一旁的徐梅看看李留弟,忍不住哈哈笑起来:“你可真逗,留弟啊,你才多点啊,就想着嫁人生孩子了?还儿女!
怎么,都想好要生一儿一女了?”
我怎么这么倒霉是两儿一女啊!
李留弟在心里说着,神情很是复杂。
她十月怀胎生下了儿女,后半辈子就是为他们活的,可是到头来他们却都嫌弃她。
识不了几个大字的半文盲,会低声下气讨好城里亲戚拿人家旧衣服给他们改着穿的乡下女人,会为了钱死气掰咧耍赖皮的泼妇,爱哭爱闹的神经病——在他们心里,她就是让他们丢人的妈妈,到最后要不是为了抢卖地的钱,都不带回家看她一眼的。
垂下眼帘,李留弟抿了抿唇,看似笑,可是却有说不出的悲凄。
原本正在笑的徐梅,莫名地就收了笑声,看着李留弟张了张嘴,却又把话咽了回去。
倒是沈文很认真地看看李留弟:“你想识字是件好事,但——学习应该只是为了自己,而不是为了别人。
你懂吗?留弟——我这么叫你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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