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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
)一旁的刘世昌眼见有人接近,不由大喊道。
可他却忘了包炯听不见他的声音,只能看着那个人影,越走越近……
默默扭头。
只见包炯身后那人抬起手中木棍,狠狠向包炯后脑扫去,包炯猝不及防,被那木棍一下打晕过去,倒在地上……
……那当然是不可能的。
再怎么说,包炯也是从小练擒敌拳长大的,按这个时代的标准虽然算不上弓马娴熟,但是也绝对差不了——至于那些非正常的江湖人士,排除在外。
而赵大不过是一个普通莽汉,有把子力气,外加狠毒了些,算近身格斗,胜过包炯?
那明显是不可能的。
事情的真相是,包炯早早听到了身后传来的脚步声,并从轻重程度上判断出绝对不是那只猫回来了,因此按兵不动,待那人走近袭击他,再干脆的一举拿下!
至于为什么要等那人走近,这倒是包炯的思维定势了——如果换成是在现代,哪怕眼前这人的确有嫌疑,没有确凿的证据,顶多只能把人带回去关上几天,到头来还得放——尤其是那些懂法律的,更难搞。
但是如果眼前这位有了袭击他的意图,那可就算袭警,妨碍公务,直接带去关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至于怎么控制好那个被袭的“度”
,则是包炯自己的问题。
不过等人到了背后包炯才忽然想起来自己现在是在大宋朝,不是对人权重视得多的二十一世纪,只能遗憾的放弃了让自己挂点彩的想法,而是直接把人按倒。
看着自己身下呼哧呼哧喘气的大汉,包炯微微一笑:“对不起,你被捕了。”
中国的警察或许就是这一点最舒畅,想想那美国鬼子治下,警察抓个人还得叽叽歪歪半天“你有权保持沉默”
……一想到这儿,包炯就不由得在手上加了些力道,痛得那赵大吱哇乱叫。
“老实点儿。”
随手抄出手铐把人铐上,包炯得意洋洋地站起身,一手抓着赵大一手拿着刚刚掏出来的疑似残骨,冲着那边刚刚出来的展昭微微一笑:“人犯抓住了,证据也有了,展大人,我们可以回去了。”
带赵大回府的路上倒是一路平静,赵大一开始还想仗着自己的力气挣开手铐,可是却越挣越紧,到最后只能让包炯似笑非笑地过去帮他松开两格——本来包炯上手铐的时候就刻意勒紧了些,居然还敢乱挣,这赵大真是不知死活。
把人带回府,审问,判刑,一气呵成——包炯在一旁旁观不禁感慨不已,以往每次把犯人送上被告席之后都得折腾好多天,要是摊上个只认钱的黑心律师和不怎么公正的法官搞不好那犯人还做不到罪有应得,眼下嘛……只能用一个爽字。
不过这样的环境虽然能让罪人罪有应得,但也可能让好人含冤不白——包炯暗暗提醒自己,他还得继续努力……
案子了结,事情却不能完全了结。
那刘世昌虽然跪谢了包拯之恩,却不肯离去,说是想再见一次亲人。
这种事情自然要委托给能者多劳的御猫大人,而包炯么……
“我要去看小百岁。”
包炯在开封买了个特产,一个包拯坐像打算拿来送人。
那坐像虽说做得很不像真人,但是却和后世传说中包拯的形象颇似,包炯早就买了一个放在自己床头作为装饰品,买这个送人在他看来再合适不过。
至于展昭手里那个乌盆……包炯早就自动无视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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