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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提篮桥沉重的铁门被打开,我一眼就望到了寥寥几人中的大姐。
像我们这些囚徒,在入狱前就被亲人划清了界限,来迎接我们的家属少之又少。
正可谓:此门走出也无家,一阵春风两眼花。
我入狱时是早春,衣衫太薄,这三年在监狱里身体也差了,不足以抵挡寒冬。
我大姐带了一件我的旧大衣,一穿上,才发现我竟瘦了这么多。
我挽着大姐的手,在黄浦江腥臭的河风中走着,路旁的灯杆、树干上都挂着丑化四人帮的木偶,昔日的崇拜者成为了今日的糟粕,正所谓此一时,彼一时,老百姓太容易被政权左右。
大姐说,明楼,家里又只剩下咱俩了。
一九七七年的一月,我收到北京大学的来信,他们邀请我回到学校讲课,振兴这十年来被打压的学界。
我让大姐辞退了她在菜场的工作。
我大姐的手不是用来掏鱼肚子的。
我带她去了北京,依然租住在我上学时住的那间四合院。
我将阿诚的那盆君子兰也带了过去。
十年之后,故地重游,时过境迁的沧桑感让我泪盈于睫。
日子算是好过了一些,我开始动笔继续写我的“认罪书”
——或者说,我这十年的回忆录。
七二年的夏天,在明台从桂姨那里得知我与阿诚的关系后,他并没有跑来质问我们,也没有立即将我们举报。
那一天阿诚是约好要去县城里给明台送些山里的野菌干果的,当他到达明台的宿舍时,发现桂姨躺在了血泊中,而明台举着一把刻刀,惊恐地看着阿诚。
阿诚毕竟是我教导出来的孩子,他镇定地走过去,将明台手里的刻刀拿过来,他打了盆水,擦掉明台脸上溅到的血珠子。
明台说,阿诚哥,我杀了你妈妈。
桂姨脖子上的伤口已经不再流血了。
阿诚把她的尸体拖到一边,擦干净了地上的血。
然后他对明台说,她不是我妈妈。
很快,门外传来了脚步声,阿诚让明台赶紧走。
明台问阿诚他是不是和我通奸。
阿诚没有理会他,告诉他,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明台骑着自行车一路狂奔到林场,当他告诉我阿诚被捕,我们再从林场反回到县城时,已经是黄昏了。
时间太短暂,阿诚根本来不及布置现场,他杀死了桂姨这件事几乎无法翻案。
我趁着事情还没被曝光,托人让我进看守所看他。
阿诚坐在铁栏后,似乎很镇定。
他说,大哥,我完蛋了,你快送明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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