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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一杯茶放到纳尔齐斯面前,“整那些花里胡哨的不如实实在在喝一口,喝过就知道是什么滋味。”
纳尔齐斯看着眼前的茶杯,问:“有多好喝?”
“一口赛过活神仙。”
林连雀说,接着他又道:“这样吧,你就喝一口。”
他竖起一根食指,“一口之后,你要是觉得不好喝,我就不勉强你了。”
纳尔齐斯闻言不再说什么,端起杯子,浅尝了一口。
片刻后,他放下茶杯,淡淡道:“好茶。”
话音未落,林连雀立刻便笑了。
他非常黄鼠狼给鸡拜年地说:“以后你常来,我沏茶给你喝。”
从那以后,萨赫咖啡馆少了一名常客,东方商店则多了一个白吃白喝的。
会被口腹之欲引诱。
纳尔齐斯每次踏入店里时都会想:我果然堕落得和魔鬼差不多了。
但是茶确实好喝。
纳尔齐斯想着又叹了口气。
我还真是堕落得自得其乐。
他们就这么不清不楚不明不白地相处了一两年,连林记最机灵的伙计都看不懂他俩的关系,有人觉得纳尔齐斯是东家的好友,有人却觉着这人怎么看都是他们未来的二当家,还有人悄摸着评论——这不叫交友也不叫私相授受,应该叫轧姘头。
直到两年后,纳尔齐斯去执行一个高危任务,生死关头不得不暴露身份,最后他勉强活了下来,身负重伤,躺在一个破烂旅馆里等死。
他的身份暴露,回慕德兰有什么下场很难说,更不可能回圣廷。
好渴。
估计是缺血造成的干渴。
失去意识之前他开始走神:如果能在死前喝一壶碧螺春就好了。
接着他又想:唉,我怎么这种时候了还在想这些口腹之欲,看来我是真的要下地狱了。
他开始漫无目的地回忆自己这辈子杀过多少人——事实证明,神是真的很喜欢戏剧性。
明明他一开始只是想在圣廷混身份,最终却成了碟中不知道多少个谍的走狗,神甫兼职杀人犯,某种意义上还是带编制的那种。
想来他这一辈子,给神当奴仆,给圣廷当奴仆,给机动局当奴仆,走到这一步真是相当的不雅观。
那林连雀呢?纳尔齐斯又想。
林连雀又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
他这个魔鬼可比我地道多了,背后还纹个契约书,这肯定是要下地狱的。
唉,也行吧,我们要是都下地狱了还能当个搭子,等赎罪结束,下辈子再好好做人。
说话东方的地狱和西方的地狱是一码事吗,两边串门是不是还要办签证。
……好疼啊。
……伤口真的很疼。
……做人怎么能这么疼。
唉,干脆不要赎罪了,做人真难,就这么在地狱里一起鬼混到世界毁灭也挺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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