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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山下,踏春诗社的活动结束了,关于丁殷写词追求润州巨贾嫡女白素素的事,也旋即传开,如同一个大石砸入湖水中,涟漪风波迅速扩散了。
“白素素接受了一位来自金陵才子苏以轩的曲词,当众说出喜欢此人。”
“徐婉晴才女当场解词,评为它是最近几十年江南唐国写伤离别情的第一词!”
“苏以轩不但写词厉害,连字体也是自成一家!”
“丁二郎知难而退,被未曾露面的情敌,击败得体无完肤!”
这些舆论开始酝酿、传开,不但在踏春的文人士子之间广为流传,就连城外草市的街头巷尾百姓也传开了。
估计过几日,润州城内大街小巷就能广为传播,成为一段佳话。
湘云馆的那位青衫老者听到这件事后,直接拍桌子,嚎啕大叫:“啊,亏了!”
早知道这首词如此珍贵,该朝那个小丫头要十贯钱的!
就在这时,一个俏丽小丫头走过来,在他桌上放了一块约十两的碎银。
“这个给你了,管好你的嘴,今日之事,守口如瓶,如果到处乱说的话,可能过几天,扬子江内又多了一个老翁的尸首!”
“不敢,绝对不敢乱说话!”
青衫老者拿起了碎银,忙揣入了衣兜内,故作惊讶的表情看着小桐道:“这位姑娘,我们见过吗,老朽怎么不记得了!”
小桐没想到这老梆子变化这么快,轻哼道:“算你识相!”
话落,裙摆一旋,小丫鬟转身离去。
当小桐回到马车上时,车厢内的白素素仍然拿着那首苏以轩的词发怔,坐在她身边的彭箐箐在那喋喋不休地说:“原来这个苏以轩,就是你那个未婚夫苏宸,竟然这么有才华了,就住在润州城吗,怎么我一点印象也没有,根本没有听过这号人!”
白素素看她一眼,心中苦笑:当今天为止,可能她也是第一次知道,自己这个被定性为纨绔子弟、败家子的苏宸,竟然深藏不露!
他如此有才华,为何要对外装成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让人生厌的败家子呢?如此自污,难道是有什么难言之隐,担心被人嫉妒所害?或是不愿意被朝廷重用,有了叛离唐国之心?白素素是一个极其聪明的女孩子,越是聪明的人,越容易把简单的问题给想的复杂化。
彭箐箐现在对这个苏宸,也是极为好奇起来,拉着白素素的手臂说:“素素姐,你带我去找他吧,我迫不及待想见一见未来姐夫的样貌,还有他的才学;另外,武功如何,能不能打过我?”
白素素只觉得脑门冒起了一道黑线,真不该如实相告这个没心没肺的知府千金,再给嚷嚷捅出去了。
“箐箐,苏以轩就是苏宸,其实我跟他也不熟,甚至长大之后,并未当面讲过话,曾是远远望见过而已。
在十五岁那年,我就去留意过自己这个有未婚夫名义的男子,他比我大一岁,那时我也坐在车上,撩开窗帘,在街道上隔着很远观望看过他,不过,他虽然秀才之名,但时常留恋烟花场所,行为不检点,形骸浪荡,就是一个典型纨绔子弟,我当时大失所望,下定决心,要一心经营好家族的事,这样我的能力越大,被祖父越看重,家族就不会把我许配给这样的人了……”
白素素一点点说出了窝在心里多年的话,她的表情坚毅,看起来虽还有几分少女的青涩,但经过几年经商,运筹帷幄,培养出来了自信与独立气息。
彭箐箐听完,目瞪口呆:“所以,你当初这样好强,也有逃婚的因素!”
白素素点点头:“不错,一是白家嫡系子孙,大多没有经商之能,导致这几年白家生意在萎缩,甚至有被丁家和其它大家族吞并的危险,祖父看出了我的经商之才,才把我选出来,一点点培养。
除了肩负振兴家族之任,另个原因,就是希望自己的婚姻,能够自己做主,不想随便嫁给一个纨绔…”
彭箐箐不解:“可是,这个苏以轩,如此有才学,被徐姐姐快捧成文状元了,他会那样不堪吗?”
白素素摇头:“可能是我根本没有真正去了解他,小桐,等明天去你苏宸所在的里坊街巷,仔细向附近邻居打听一下他的境况,越是生活细节的地方,要更注意。”
小桐:“好的,大小姐,奴明天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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