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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昭点了点头,然后走过去一把将莫娇娇从地上抱起来,莫娇娇惊呼了声,然后紧紧抱住魏昭的脖子。
魏昭将她脚上的凉鞋解下,然后露出她洁白如玉的脚趾,莫娇娇的脚趾和她的人一样,个个精致小巧,圆润可爱。
魏昭以前完全不能那些恋足癖,但今天见到了莫娇娇的脚,他竟然一瞬间理解了这些人的特殊癖好,怎么会有人连脚长的都那么可爱。
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然后手轻轻碰了碰莫娇娇扭到的脚踝,原本纤细的脚踝这会肿起了一个大包,像个大白馒头。
“有些疼,你忍忍,得把瘀血揉开,要不然明天你就走不了路了。”
莫娇娇委屈的红着眼睛,将粉唇咬的微微发白。
“那你轻点哦,我怕疼。”
魏昭不忍心的将自己的胳膊递给莫娇娇。
“疼的话,就咬我的胳膊,我不怕疼,我皮糙肉厚。”
莫娇娇看着伸到面前的胳膊,正有些犹豫要不要咬呢,结果下一秒,一阵钻心的疼痛传来,她毫不犹豫的咬住了魏昭的胳膊。
魏昭两只手捧着她的脚踝,莫娇娇的小腿放在他的大腿上,他半蹲在地上。
莫娇娇一用力,脚控制不住乱动,一瞬间魏昭感觉自己像被雷电击中了。
他的耳垂突然爆红,脖子上的青筋凸起。
他速度很快,揉了几下,快速将药涂到她的脚踝,然后贴心的用湿巾擦了擦她的脚。
药涂上的一瞬间,脚踝传来一阵凉意,莫娇娇感觉舒服了不少,她有些不好意思的偷偷将嘴里叼着的胳膊松开,然后心虚的看着衬衫上的那块水渍。
转过头小声嘟囔了声,“谢谢了。”
魏昭把药抹好,立马站起来转过身背对着莫娇娇,莫娇娇还以为魏昭是因为刚刚她闹脾气的事,生气了。
她有些纠结的扣了扣手背,然后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
“对不起,我刚刚不应该闹脾气,今天谢谢你了,魏昭。”
莫娇娇并不知道魏昭并不是因为她刚刚闹脾气而生气,反而她那甜的像蜜罐里的蜂蜜一样的声音,让他越发坐立难安。
莫家,莫天栋戴着一副半框眼镜,身上穿着一身米灰色的家居服,桌子上的茶台上摆放着一副上好的茶具,淡淡的茶香在屋里弥漫,莫天栋虽然年近五十。
但他看着还很年轻,长相斯文儒雅,不像是个商人,更像是文人墨客,莫家装修古色古香,到处摆放着古董字画,都是名人真迹,一幅价值连城。
经过几十年的沉淀,他早已从当年的小混混,摇身一变成了如今的房地产大亨。
当年在街头拿着刀跟人火拼的莫天栋也没想到,十几年后他竟然能有这样的成就。
莫天栋当年混迹黑道,经常喊打喊杀,他最难的时候,浑身是伤奄奄一息像只死狗一样躺在垃圾堆里,靠腐烂发臭的垃圾活着。
就在他以为自己马上要死的时候,一道光照亮了小巷,他永远都记得,穿着白色裙子,长发飘飘,长相温柔的女孩子,将她手里的食物给了他,还将自己身上仅剩的几百块钱给了他。
莫天栋握着手里的纸币,暗暗发誓,他一定要找到这个女孩子,他靠着她留下来的食物和钱活了下来。
后来他也如愿找到了她,只是很可惜,她早已经有了意中人,但当时的莫天栋因为心里的执念,毫无顾忌的用手段毁掉了她的心上人,他强硬的逼迫她和自己在一起。
然后他以为只要生了孩子,她就会死心留在她身边,但实际上是他错了,她趁他出差不在,偷偷在水里下药,和心上人私奔逃跑了。
知道消息的莫天栋,双眼赤红恨不得杀了所有人,但看着那像棉花一样的小人,他的心突然就释怀了,从那以后他把莫娇娇当做了自己的一切。
这些年他有过不少女人,但那些女人都不配生下他的孩子,他只允许自己有莫娇娇一个宝贝女儿,任何人都无法撼动莫娇娇的位置。
莫天栋喝了口茶水,面色凝重的看了眼手表,已经快十点了,娇娇怎么还没回来,自从娇娇:()快穿之女配又被一见钟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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