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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1页)

身上没带吃的东西,包炯看了看周围,发现几棵果树——大概饿不死吧。

然后是身上的东西……

从棉大衣外层口袋开始,手机(电还是满的,结合自己的肚子,包炯推测他大概没睡多久,但是信号是零)、录音笔(电还是满的,包炯顺手把两样东西都关上了)、钱包(不管是现金还是卡都没有少)、钥匙(连上面挂的瑞士军刀和迷你开锁工具以及小手电),四样东西都还在。

顺手脱了棉大衣放在一边,包炯松了口气——别的不说,这个温度下穿着这么一身衣服实在是太热了。

里面的东西,放在内侧口袋的警官证还在,被老妈强行塞进胸袋的打火机也完好无损,挂在腰上的三件套——手枪、手铐、电击警棍都好好待在它们原来的位置。

包炯眯了眯眼,打开抢匣检查了一下子弹——子弹还是满的,包炯特意把子弹拿出来看了看,每颗子弹上都留着他小心留下的标记,顺序也正确——子弹没被换过。

把枪挂回腰带上,包炯轻轻松了口气——不管怎么说,有了武器也就有了底气,不管他是为什么到了这儿,至少对方对他没恶意……

当然,也有另一种解释——对方有恶意,而且不管他带不带着枪,对方都不放在心上。

口袋里的东西一样不少,连之前戴在头上的警帽都放在不远处——看上去很像是包炯睡觉的时候不老实滚掉的。

包炯闭了闭眼,他觉得自己很头疼。

首先,他确定自己至少不在原本那个城市里;其次,他也能确定他大概不在北方——这里实在太热了,正月里有这个温度至少得南到海南珠三角那一带去。

然后问题就来了——他是怎么跑来这里的?

一个昏迷不醒的人显然上不了飞机,走火车?路途遥远不说,从肚子的饥饿程度和身上电器的电量来看,他昏睡——或者说是昏迷——的时间不应该太长。

除非把他弄到这里的人太缜密,不仅帮他给手机充上了电,还记得给他灌了些吃的……

包炯摇了摇头,这不太可能——和他有仇而且恨到想要杀了他的人不少(否则他也不会带枪上下班——人民警察有纪律,不当班的时候佩枪那是违规的),但是能够细致缜密到这个地步的……

苦笑了下,包炯觉得这绝对不可能——如果真是落到他那群仇人手里,他们会在第一时间好好教训教训他,让他生不如死,而不是把他千里迢迢运到什么不知名的地方,连枪都不给他下了。

包炯自认就算算不上聪明绝顶也算是头脑灵活,可是此刻他完全陷入了迷茫——他究竟在哪儿?又是为什么在这里?

“咕噜……”

肚子传来的声音打断了包炯的胡思乱想,告诉他还有一件事比自己为什么在这里更重要——如果他不想饿死在这个莫名其妙的鬼地方的话。

包炯走到他早就看到的那棵果树下,向上看了看——上面挂了个红艳艳的果子,外形有点像是苹果,但是上面隐约有一层小绒毛,又像是桃子。

除了这棵树之外,旁边几棵果树上挂着的果子不是发青就是已经枯干萎缩,一看就不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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