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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了多少句,老板的头就受了多少次创,这回轮到廖雪来拉架,“够了陈玺!
等会救护车上还要多加一个人!”
不知道两人有什么天大仇恨,老板迷迷糊糊醒了又晕,陈玺面无表情,拿出手机给老板录像,视频里除了哀求声,哭泣声,多得是飞舞蝇虫,它们肆无忌惮,穿过少女发丝,停在少女血淋淋的大腿上,总之,艳红的血的存在,也没有让把这个朝南的房子明亮起来,依旧灰扑扑,老电影一样。
打累了,陈玺打算走了,他透过窗户看空无一人的巷子,突然觉得失落,掉了某种东西的感觉。
陈玺问廖雪,“刚才跟我一块的男的去了哪?”
“倒垃圾?你不是让他先去倒垃圾吗?”
“哦!”
想起来了,陈玺又说:“你讨厌这个县城,为什么还转学来这?”
廖雪吃力抱起熊丽,车子马上就到。
陈玺跟她一块出门,她讲话的口气特别好闻,吃了很多薄荷,“父母离婚,我跟了妈妈来到这里,虽然不喜欢这里,但喜欢妈妈。”
陈玺白眼,“真幸福,真想用斩骨刀捅死你。”
廖雪:“不可理喻,有病。”
孤魂野鬼最自由
徐燚迷路了,他不知道渔民村怎么走,他走到了祠堂里,大门微敞,徐燚一推开门,被祠堂的门槛绊倒,垃圾桶侧翻,地上不像人间该有的景色,白梅的骨头已经不完整的,像一些近乎火焰烤着的棉花糖,是香火沙土都能压弯曲的柔软,是活在生活垃圾,竹签上的粘稠物。
尽管如此,徐燚鼓起勇气把她捧起来,但他抵不住生理上的呕吐,那感觉就一瞬间,他跪倒在地,只觉得天旋地转,黄胃水成了蛆虫的黄泉,没错,他吃到了一大口蛆肉,就在这短短十几个小时里白梅分解而成的。
徐燚打心底觉得自己愚蠢,怎么又把白梅带到了老地方,虽然比起‘夏威夷’这地方的外边不算闹市,但也有不少来来往往的乡下人,徐燚悔恨啊,甚至有一个念头,把白梅,哪怕是她变成的蛆,都一并吃下肚子去,这样就没有人会发现她,也没有人会报警抓走徐燚。
炎热的天气,徐燚却觉得浑身冰凉,从心底透出寒气,他爬起身来,吐掉虫子,走到大蜡烛前取会暖。
还是活着好,因为死人是永远不会有温暖的,他们在确定死的一瞬间,生前的悲凉就会涌上思想,占据身体,他们不会化作风雨滋润泥土,他们不是春天。
而徐燚也彻底没有春天了,他在听见一个脚步声后跌入了寒冰地狱。
一高高瘦瘦的大爷,左手提黄纸钱,右手提木头章子,刚进祠堂大门就被白梅的气味咽了喉,他停在祠堂门前疯狂咳嗽,眼白都被熏出粉红。
而徐燚呢,全身僵硬,手心的肉,被自己抠烂,他默默告诉自己,要立刻处理白梅,把她重新塞回垃圾桶里,然后对大爷说她是这块负责的清洁工,只是天气炎热,他连校服都不想穿,更别说工作服。
啊啊!
校服!
还穿着陈玺的校服,怎么可能是清洁工!
还有还有,徐燚一张嘴,全是蛆虫飞,这不是明摆着让人怀疑这其中怪事吗?不过事已至此,又能怎么办,人都死了,总不能再活过来,贫民死后变富豪,孤魂野鬼最自由,只要念头是自由的,什么都能瞎扯,瞎忽悠,然后平安度过。
“啧啧,这里头什么味道,还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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