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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雅想了想,觉得她不能去要。
跟前世不同,前世要的时候她虽然不知道实情,但虚张声势的说过要退亲的事,踩中了徐凤琴的心虚点。
她当时还纳闷徐凤琴这貔貅是怎么舍得吐钱的,后来婚后事发,才想明白是怎么回事。
她现在去没立场不说,徐凤琴知道温绾性子软,就算温绾知道了实情吓两下再道德绑架一下就妥了,根本不会真闹退婚。
钱要不到,还有可能真闹出鱼死网破的下场,这辈子温绾必须嫁给谢常青,必须让她尝尝被人欺负、没人疼没人爱的滋味。
不就是钱吗?
陆一鸣很快就有了。
不能因小失大。
温雅正说服自己算了,倏的听到摔东西的声音。
温雅闻声看过去,只见温绾小脸气的通红,一连摔书一边嘴里还愤愤不平的说:“徐凤琴是个什么玩意儿,平时支使我干这干那就算了,拿了那么多彩礼居然一分都不给我。
真是气死我了。”
温雅鄙夷的撇了撇嘴,“在我面前生气有个屁用,钱不还是一分都要不到?”
“要不到就要不到,活人还能让尿给憋死,实在不行我就趁她不在家的时候偷偷拿,反正钱都长一样,拿了她也拿我没办法。”
钱都长一样。
这倒是提醒了温雅。
好像偷还真是个办法,最近徐凤琴娘家人来得特别勤,人多事杂的还真是天赐的好机会
七十年代大家都没钱,所以根本没有去银行储蓄的习惯,钱一般都是放在枕头底下或是带锁的箱子里,一找一个准。
还没监控,所以就算偷了也证明不了钱是她的。
前世陆一鸣觉得自己的文章能登上主流文学杂志,是件十分值得炫耀的事,所以买了很多有他文章的杂志,家里放的到处都是,生怕别人看不到。
这种情况下,温绾看了不下百遍,加上文章本来就是她写的,即便隔了几十年,现在再写也毫无压力,没几天就写完了一整个十万字的长篇。
接下来就是投稿了,村里没有邮局,要到镇上才能寄。
正好要买些东西,只是村里到镇上要走一个多小时的土路。
别信后世穿越小说里女主可以坐班车进城的鬼话,农村基建最起码也要到八十年代中期,现在的路只不过是比田埂宽一点,除了两轮板车、拖拉机和两轮自行车,其他车都不好使。
温绾前世坐惯了车,现在哪里还走得了这么长时间的路,就算能走动她也不想走。
都重活一世了,她就不能不吃苦,怎么享福怎么来吗?
不想走路,那只有蹭别人自行车了。
她现在这个情况,就算蹭也只能蹭谢常青的了,正好他每天都要去镇上打零工。
饶是不想吃苦,为了蹭车上镇里,还是起了个大早在村口堵谢常青。
谢常青穿着白色背心,外头套了件军绿色的外套,可能是因为热扣子并没有扣上,袖子卷到臂弯露出手臂上结实好看的肌肉线条。
见她拦自己,谢常青长腿一撑,停了下来,目光有些冷的看着温绾,像是在看拦路打劫的土匪。
温绾有些惊讶的眨了眨眼,这人看起来确实不是个浪漫的,不仅不浪漫,还一脸‘莫挨老子’的冷淡疏离。
但……窝囊废,温雅大概是对这个词有误解。
可能这时候长期暴晒,男人肤色比之后要深两个度呈现出健康的小麦色,脸部线条硬朗。
浑身上下都散发着后世小鲜肉身上很少有的阳刚之气,那种能轻松撂倒十几个黑衣保镖的性张力。
不加修饰的男人味,还……挺上头挺让人热血沸腾的。
“那个……”
温绾有些不好意思,“能麻烦你捎我一段吗?我去镇上有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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