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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微白,晨曦初升。
太阳柔和的光洒满了整个操场。
雾气还未全部散去,空气中弥漫着清新的草香和泥土的芬芳,那枝叶上的露珠就像是无数晶莹剔透的珍珠。
林皓匀速跑着步,没一阵整个身体就逐渐热了起来。
两三公里的距离刚刚好,再多了,过犹不及。
跑步的确能塑造身材,保持健康,可用力过猛的下场则会让腿部肌肉变粗。
这跟姿势的关系不大,因为运动会使肌肉会越来越发达,这是无法避免的。
简单出了点汗后,林皓便停了下来改成了散步。
而耳机中歌曲也自动切换成为了刘某人的《太早》。
我明知道你走得太早还要为你帮他买对车票有谁知道我的神魂颠倒至少值得你背着我偷笑我明知道你走得太早还要提前祝你们白头偕老谁都知道会有这么一朝不管多糟我都还是想要比起谢师傅来,这位显然就有点钻牛角尖出不来了,简直是卑微到了骨子里。
之前那店主也不知道经历了什么,给他选的歌曲一首比一首炸裂。
林皓正准备删除,忽然,肩头被人轻轻的拍了一下。
回过头,发现竟然是宋珂。
之前穿裙子没看太出来,对方的身材还挺有料的。
紧身的运动背心将胸前衬的鼓鼓囊囊不说,还露出了一截雪白的小蛮腰,上面连马甲线都有了。
对方身高应该有一米七左右,运动裤下的双腿也足够的修长,在女生当中绝对算是较为出挑的。
“林皓是吧,你挺喜欢运动的啊。”
其实宋珂早早的就看到了他,只不过在远处观察了一阵。
新生介绍的时候,她只觉得这个男生比较有趣,另外长的挺帅气。
可眼下通过他的穿着和习惯来看,优点好像又不止那些,于是就准备上来简单的了解一下。
“嗯,还行吧。”
林皓点点头:“你起的也挺早。”
“我有点生物时钟,属于睁开眼就睡不着的那种。”
宋珂说着,将耳边凌乱的一缕秀发撩到了后方,可谓美的浑然天成。
“那我跟你差不多。”
林皓道:“自打上高中后,基本就没睡过回笼觉了。”
宋珂点点头,又道:“那除了跑步,你平时喜欢干嘛?”
“喜欢。”
林皓下意识的回答。
“嗯?”
宋珂多少有点没反应过来。
“咳咳喜欢球,足球和篮球。”
以及内什么林皓也没全部托盘而出。
谁还没点隐私了。
社会上的事少打听!
两个人又简单互相试探了几句,这才各自分开。
精神发疯文学,没有原型,没有原型,没有原型(讲三遍),请不要在评论区提真人哦。金手指奇大,cp沈天青。日六,防盗八十,上午十一点更新江繁星八岁时候看见律政电视剧里的帅哥美女环游世界谈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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