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郑茗风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此吸非彼吸啊,好奇宝宝。
要放到现在的我面前,真是可爱得,想rua啊。
--------------------作者有话要说:我终于写完了,现在回来改改幼稚园记事我们都有天真傻逼的童年。
郑茗风虽然在长大后活成成了一个优秀,毒舌,微微腹黑的符合小说男主的标准人设。
但他小时候真的是一个熊孩子,天真又傻逼。
没上学之前我们除了玩玩傻子,晒晒太阳,玩的最多的就是过家家。
我们俩过家家,他不当爸也不当妈,偏要当理发师,把我的后脑勺推的寸草不生。
那声嘹亮的嚎叫中,我的好奶奶在心疼之余,居然暗暗觉得我这好嗓门不去唱歌实在可惜。
而我“好了伤疤忘了疼”
,后脑勺毛茸茸的头发还藏在帽子里,我又跑去他家玩过家家。
他妈妈刚揍过他,所以他不敢胡来。
我就趁着这好机会,当神厨,逼他吃下用沙子调味的“炒”
白菜。
玩沙子没玩几年,我俩就上幼儿园了。
上学第一天郑茗风哭的比任何一次被我打的时候还凶。
那天他还穿着一套迷你的西装,领带上全是鼻涕。
而我握着妈妈临走时给我的糖,发现我与周围的好嗓门格格不入,也是头一次发现我的好嗓门比不得他们了。
没办法,入乡随俗呗,我也开始嚎。
上了幼儿园没过多久,开学时哭的鼻涕泡和拳头一样大的郑茗风成了小班最受欢迎的人。
最爱欺负人的胖胖也屁颠屁颠地跟在他身后,那个每天赤橙黄绿青蓝紫换装的“香香玫瑰公主”
还把自己的零食分给他吃。
“香香玫瑰公主”
是她自封的,我也想要给自己取个名字。
可惜那时我也只认识玫瑰这一种配得上公主的花。
可“香香玫瑰公主”
又不让其他人以玫瑰命名,我的“玫瑰仙子”
就被扼杀在摇篮中。
成清梅还行是吧,有梅呢,梅花,又跟“美”
同音,我觉得很好,真的。
对的,那时候我还叫成清梅,诗雨这个名字上小学之前才改的,但是就算改了,他们还叫我成清梅!
我们俩的幼儿园和郑叔叔的学校很近,每天各自的妈送娃上学,下班后由郑叔叔接回家。
关于永恒之门神魔混战,万界崩塌,只永恒仙域长存世间。尘世罹苦,妖祟邪乱,诸神明弃众生而不朽。万古后,一尊名为赵云的战神,凝练了天地玄黄,重铸了宇宙洪荒,自碧落凡尘,一路打上了永恒仙域,以神之名,君临万道。自此,他说的话,便是神话。...
普通人只要有机会,也可以封侯拜相。看王子枫一个普通的小人物,如何抓住机会搅动风云。每个人都可能是千里马。...
官场是什么?官场是权力的游戏。官场远比江湖更为险恶。千帆竞渡百舸争流!跨过去那就是海阔任潮涌风劲好扬帆!官场的规矩是什么?正确就是官场的最大规矩!重活一世。刘项东洞悉一切。他不仅能正确,还会一直正确下去!重生是风自身为鹏大鹏一日同风起,这辈子,我刘项东要扶摇直上九万里!...
要想从政呢,就要步步高,一步跟不上,步步跟不上,要有关键的人在关键的时刻替你说上关键的话,否则,这仕途也就猴拉稀了...
意外撞见女上司在办公室和陌生男人勾勾搭搭,齐涛偷偷拍下照片,依靠这个底牌,他一路逆袭,而女领导对他也由最开始的恨,逐渐改变了态度...
官场,是利益的牢笼胜利者,在人间炼狱失败者,在人间监狱。爱与恨,恩与怨,熙熙攘攘,皆为利往...